第一条bevictor伟德介绍信是在对外联系和商洽工作等公务活动中用以证明师生员工身份及有关情况的专用信函,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制作、编号和出具,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第二条学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使用bevictor伟德介绍信,需填写介绍信使用申请表(见附件),明确使用事由,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学校办公室办理;离退休教职工需经人事处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学校办公室办理。
第三条凡涉及购买危险物品、教学用违禁物品、出国出境等特殊用途时,除所属单位提供证明外,还需由相应职能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学校办公室办理。
第四条开具bevictor伟德介绍信,需按介绍信文本所载事项逐一填写完整,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
第五条开具bevictor伟德介绍信时应保留存根,以备核查。
第六条在bevictor伟德介绍信有效期限内,确因需要申请重新开具介绍信的,需将原介绍信退回学校办公室。
第七条开具的bevictor伟德介绍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介绍信持有人需在有效期内妥善保管介绍信,如有遗失需及时向学校办公室和相关单位说明情况。
第八条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